茄花 / 立flag的理发师

 我不会取名字。ooc ooc ooc ooc ooc

写完我都觉得一点都不茄花 但还是发了 请避雷

灵感来自于一篇英语完形填空。

 

 晚安故事。

——

修改了一点真的尬的地方。

 

 

01

 

  花少北看了看外面的倾盆大雨,准备收拾收拾工具——雨下那么大,给自己提前下班吧。

 

  花少北是个理发师,手艺不算精湛,只能勉为其难糊口。书是读不下去了,借了家里的钱,租了个小店铺,开着理发店,倒也开开心心。现在下午不过五点,却因为这突如其来的雨而铺满阴霾,仿佛下一秒就要坠入深夜。

 

  一个少年推门而入,他全身都被淋得湿哒哒,衣摆的雨滴下坠后在理发店的白瓷砖上打着转。先没管别的,花少北也看不得一个这么半大的人在他面前冻得瑟瑟发抖的样子,他连忙找了一个原本是擦头发的新的长披巾递给少年。

 

  “擦一下吧?”

 

  他能感到少年的目光从拿着披巾的手腕一直上升,像一个不受控制的热气球,最终稳稳当当的落入眼睛里。他们对视了好几秒,还是花少北先尴的尬,硬是将披巾塞到少年的手里。

 

  “来理发的?剪发染发一连套有优惠哦!”花少北随口就把广告词说出来,那个男孩手里面拿着披巾也不知道擦,只是定定地看着花少北。

 

  “减……减”少年结结巴巴终于要说出来自打到这小理发店的第一句话,门又被一个人“砰”的撞开,妇人全身也基本湿透了,眼睛也湿漉漉。

 

  “茄茄,别乱跑啊。”看到少年在这好好待着,肉眼可见妇人松下一口气,只是花少北注意到少年原本想说什么话的唇又闭了起来。妇人一边说着抱歉一边接过少年手里的披巾,努力将少年衣服上面的凉意拧去。

 

  花少北又拿了一条披巾给妇人。

 

  “让您见笑了。”

  妇人褪去原本的慌乱,礼仪姿态都是贵妇人的模板。没见过这场面的花少北反而自个慌了起来。

 

  妇人打了个电话,看到花少北有意无意飘来的眼神,笑了。

 

  “这个孩子,有些病。”妇人虽然语言直白锐利,却温柔的揉了揉少年的脑袋,像是为一朵玫瑰罩上玻璃。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了会天,花少北本来想要关店现在也不大好意思赶这对母子走,于是主动挑起话题。

 

  “他一般什么时候会主动说话?”花少北问。

 

  “情感很大波动。”妇人说。“例如他很喜欢番茄,会说好看,好吃类似的简单词。”

 

  “是颜色,还是什么影响吗?”

 

 

  “嗯……”妇人笑了一下,算是领了他关心的好意。

 

  “他的世界是灰色的。”

 

  “哦。”花少北乖乖闭了麦,没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缠。

  没过几分钟一辆车在店门口停下来,花少北透过在雨天里灰尘都变成污水而模模糊糊的玻璃,只感觉这车很贵。

 

  

  另一个世界的人,再也不会相见了。花少北想。

 

02

 

  我昨晚立了一个flag。花少北想。

 

  今早已经放晴,昨晚的瓢泼大雨却并不是梦,店铺的门打开时会有雨气的潮湿扑面而来,花少北猛吸一口气,然后差点被这口气呛着。

 

  “你在这干嘛?”

  少年在他店门口半蹲着,此时不过早上七八点,要不是花少北察觉到这个少年换了干爽的衣服,差点以为这个孩子蹲了一晚上。

  

  少年没回答他,还是看着他。

 

  “进来吧。”花少北叹口气,半搀半扶地把少年提溜到一个椅子上。

  他没指望这个少年的回应,昨晚那段与妇人短暂的聊天中他知晓这个少年是一个自闭天才少年——说是自闭可能还有些过头,但他确确实实不愿意与别人交流;天才却是名副其实,从妇人那时发着光的眸子里面花少北已经能感知到她的儿子有多优秀。

  美中不足,但天才总要有些特殊的地方。

 

  “你昨天想要干嘛的?”花少北看着镜子里面的少年,问。

 

  少年的眼神飘到花少北手里面已经准备好的的工具上,一副“你已经知道了就不要问我”的表情。花少北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从一个眼神里面咂摸出那么多消息,只能撑着面子清了清嗓子——“你要干嘛,说出来啊。”

 

  北子哥要带自闭少年走出心理阴影。花少北自我感动着,只是突然想起他以前在学校的破烂事,现在一个人开店不知道快活多少倍。

 

  少年抿唇,不说话。

 

  一个人开店那么快活……想到这,他突然笑了。少年好像对花少北突然而来的“噗嗤”一笑十分惊异。

 

  “我干嘛要逼着你说呢。”他将手里的剪刀打了一个好看的花转,少年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去。

 

 

  “我自己都不想多交流,我干什么要逼着你?”花少北说。

 

  这原本是一个俗烂故事开头,阳光拨开乌云,一切都乐观开朗起来。但这个故事走向了烂俗的另一方,比如大家一起不交流,一起当个咸鱼,一起自闭。

 

  “完美。”花少北笑,明显对他给少年修剪的发型十分满意。

 

  花少北明明在心里面已经给少年立了一个无口人设,结果他瞅到镜子里的发型,开口了。

 

  “丑。”

 

  其中一方却不给面子,仅此而已。

 

03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你叫什么名字啊?”花少北想,我跟一自闭小孩气什么,于是硬生生开了另外一个话题。说实话这小孩真伤透了他的心——他不过剪了一个他自己读书时的一个发型,斜刘海挡住左眼,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小孩不回他话,花少北也不急,只是叹了口气。“你妈说你喜欢番茄,我就叫你番茄行吧。”

 

  花少北心态也是好,看小孩还不回他,就当他默认了。

 

  “你说你来我这干嘛呢。”花少北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地上碎发,想着真难收拾啊。他要是此时抬头,必定能察觉到少年的眉头紧锁,好像在纠结着用词。

  花少北当然没指望他回答。

 

  还没聊几句,番茄又被家里人带走了。那辆昂贵的车停在他的小店门口,少年朝他微微颔首后就进车,离开了花少北的视线。

 

  ……没给钱啊。

 

他们还会再见面的。花少北这样想。就冲着白嫖他一次理发,也得再见面。

 

04

 

  他又立flag了。花少北此时没这么想,因为时间太久了,久到他几乎忘记那个与他所处世界格格不入的自闭天才少年了。

 

  久到花少北要奔三,手里有了余钱,虽然理发师不算个世俗眼中的稳定工作,也不是眼光极高的姑娘们的最优选择,但花少北长得帅,七大姑八大婶也爱找他聊家长里短,替他参谋哪家的姑娘闺中待嫁。

 

  “北子,女朋友找到了吗?”

 

 花少北尴尬地笑笑,“刚分。”

 

  与上一个姑娘没有多么浓烈的爱情,两人却相伴了半年。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面半年的感情付出已经很了不得。两人兴趣不算相合但聊天十分融洽,姑娘也不丑,小伙也挺帅,勉勉强强算是郎才女貌。家长都见过了,两人已经商量着买房。结果绕绕弯弯,姑娘在他29岁生日晚上给他通了电话。

 

  “对不起,我忘不了我的前男友。他又来找我了。”

 

  爱情的火花就是如此噼里啪啦,炸出来的灰烬还要将人生活扰的一团糟。花少北想起他自己的前女友们,年少不知事与网恋对象见面,互相都看不起;人大了些,因为成年后辍学急于像家里证明自己的能耐,一心想在剪头发这条路走到底,有了女朋友也因为不够在意导致关系冷淡,最终分手。

 

  花少北,惨。

 

  他当然也拥有过爱情,找到一个能去爱的人太容易——只要那个人让你仰视,憧憬自成萌动心思。但是结婚,到这一步就差了。

 

  女朋友没了,日子还要照常过。

 

  转变是从花少北在聊八卦中透露出“单身”的第二天,30岁起的第三天,他每天都收到玫瑰。花少北虽然姓花其实不懂花,但他看着第一天一朵,第二天两朵的架势还是跟着网上学了一点。例如拿个玻璃瓶放点水,可以让玫瑰存活的久一点。

 

  他不知道是谁送的。他想这人总得出来,九十九朵,或者一百朵。他们总会相见的。

 

  在五十朵左右的时候,就是距离他收到玫瑰花的近两个月,凌晨五点被膀胱的涨感憋醒,却无意间听到门口有窸窸窣窣的声响。怕是有小偷,他手上拿了个菜刀,从猫眼往外瞄。

 

  光影浅浅的在那人鼻尖处落下,眼里的温柔是满当当的。

 

 

  手里呢?

 

  手里是玫瑰。

 

05

 

  我是老番茄。当然这不是我的真名,但是他叫我番茄,我就用上这个名字。

 

  根据经济学原理。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人,是彼此一生中的唯一,他们这辈子也不会见面。因为全世界70亿人。你想象一下,70亿颗绿豆放在一个大缸里,有两颗红豆,它们是一生中彼此的唯一,当这个大缸运转起来,在短暂一生中,两颗红豆碰上的概率几乎为零。(1)

 

  我遇到我的红豆了。

 

  这听上去像是一个童话故事——或许也是一个足够荒谬的爱情故事。

 

  曾经我是一个自闭的人,虽然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每天偷偷摸摸给喜欢的人送玫瑰都不敢好好见他一面。

 

  我自幼不爱说话,父母忙于工作也不理我,等他们真在意起我时是在我的小学一年级,那年我正准备小升初的考试。

 

  他们发现我是一个天才,却怜惜起我。智商是天生的,他们却自顾自地以为是我幼儿园开始,因为没人陪我玩只能看书写题的结果。说实话,那时我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自闭,我一是觉得我是鸡群里的鹤,周围的小孩都是笨蛋,二是只能看到灰,彻彻底底的灰。

 

  这是疾病,确确实实的疾病。

 

  十七岁,我读书读到巅峰,父亲这时候好歹没说出让我继承家里亿万家产的霸总语言,把我丢在老家的一个小城,让我调整调整心态。

 

  那时候我的年龄已经足够大了,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孤独所在。

 

  瞎逛了一周,我想走了。小城里面足够压抑,与自己无关的流言蜚语都能被津津乐道,八卦的人唾沫横飞,聆听的人添油加醋。我打电话让我妈来接我回家,后一秒我隔着不算干净的窗户看到他。

 

  他眼里认真,剪刀咔嚓咔嚓。

 

  红豆出现了。

 

  他的头发的颜色是什么?他唇瓣的颜色是什么?他手腕的颜色是什么?

 

  我只觉得他发丝柔顺像我曾用手触摸的湖边清流;唇瓣的张合是果肉的甘甜;手腕则像雪,我想走上前触碰,他的手腕是不是也像雪一样冰凉?

 

  我第一次有了颜色这个概念。我看到他,那种色彩的迸发就以他为圆心扩散开来,移开视线的一瞬,从此见山不是山。

 

  我却不敢接近。幼时的自恃清高与不屑,后来变成了缺少与人交流的经验而不愿意开口,这是我卑微的青春。我不敢以这么残缺的一个我去接近他。

 

  母亲坐的飞机,其实她本可以让我自己离开,却放心不下,一直要求我想要离开时给她打电话。结局是下了暴雨,她和我一同在居民楼里待着,准备明天再出发。

  那天下午不过四五点,阴霾却将天空遮蔽,仿佛世界末日。

 

  我突然想在末日降临前去看看他。

 

  我去了,却因为暴雨而狼狈不堪。母亲陪我一同淋了这一遭雨,毕竟是母亲,看出我的异常,将我的小心思包揽在眼底,跟那个人多聊了一些。

 

  后来呢,第二天。我又去了。这次进步很多,我们勉勉强强算是交流了。我很开心,他却闷闷的。

 

  ——我突然想改变了。

  我要变得很优秀。很强大。成为讲话不会磕绊,每天都能赚很多钱的成年人,再来找他。

 

  我离开了,我又回来了。

 

  我在远方无时无刻想着那抹彩色,如果没有见过,灰色才不令人难耐。又因为见过了,思念好像又变得理所当然。

  但在我真的重新见到彩色的时候,我看到他与另一个女孩。我本意只将他当年少时有缘过客,看到他和别人亲昵却心脏处冒酸水。

 

  年少不知爱恨,于是一生最心动。

 

  这时候我知道八卦的好。例如第一时间听到他们的分手消息。我低劣地庆幸着。

 

  我准备好玫瑰了。

 

   九十九朵,还是一百朵?我想,我们总会见面。

  

  06

 

  我却提前隔着门缝与他对视。

 

  “你是谁?”

 

  他问我。

 

  我抱着五十五多玫瑰,不经意就屏了气息。

 

  我说。

 

  “我们又见面了。”

  

07

 

  花少北立的flag还在立着。因为隔了几年,他们又相见了。

 

  所以这篇文的名字叫做立flag的理发师。

 

 

fin.

 

(1)来自一集奇葩说,薛兆丰教授讲的话。

 

这篇把我自己尬住了 看个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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